各学院:根据《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修订)》和教学计划,为保证201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顺利开展,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一)各学院应根据《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修订)》以正式文件形式制定本单位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细则。
(二)各学院应成立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委员会,按专业制定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书,安排指导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较高业务水平和科研工作经验的教师担任)。
二、选题
(一)各学院应组织骨干教师精心拟定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1、选题的数量不少于2017届毕业生数量的1.2倍;2、选题要考虑学生的专业基础、实际水平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特征;3、题目范围适宜,难易适度,应是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经过努力能基本完成或者可以相对独立的做出阶段性成果的课题。
(二)选题须经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委员会审批后,采用“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选题、指导教师及其指导学生名单。
(三)毕业论文(设计)应一人一题。选题确定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选题,学生本人应在开题后两周内提出书面申请,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报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委员会批准,逾期应不予同意更换,具体见《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更改申请表》(附件1)。
三、任务书
选题确定后,指导教师应向所指导的学生下达任务书,对学生提出和规定毕业论文(设计)的各项工作任务,研究的主要内容,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研究的具体要求、进度计划以及参考文献等,其中参考文献应在10篇以上,且可适当指定一定的外文文献,具体见《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附件2)。
四、文献综述
学生收到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后,应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查阅文献资料,围绕毕业论文(设计)主题完成文献综述,对文献的各种观点作比较分析,在逻辑上要合理,内容要切题,写作要求具体见《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文献综述的写作要求》(附件3)。
五、开题
(一)学生在进入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之前,必须进行开题,并完成开题报告,内容包括:论文(设计)选题的依据、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主要研究方案、主要参考文献、研究工作进展安排等,具体见《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附件4)。
(二)各学院应于2016年12月13日前完成开题,可以选择公开答辩形式组织学生统一开题。
(三)开题结束后两周内,各学院应将《贵州财经大学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安排表》(附件5)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备案。
六、撰写与指导
(一)开题工作结束后,学生进入毕业论文(设计)撰写阶段,各学院应为学生开展关于毕业论文(设计)写作的专题讲座。
(二)学生应按照《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附件6)格式要求撰写,严禁抄袭,一篇完整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应包括:①封面;②声明及论文使用的授权;③摘要(中、英文);④关键词(中、英文);⑤目录;⑥正文(含引言);⑦参考文献;⑧附录(可选);⑨成绩评定表。
(三)毕业论文正文字数不少于8000字/篇,外语专业学生毕业论文正文字数不少于5000单词/篇(日语专业不少于8000字);毕业设计不少于25页(400字/页),并附有完整软件或图纸、作品等。
(四)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数量应适宜、均衡,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篇数原则上不超过8篇,每篇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次数不少于6次,并根据《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与评分手册》(附件7)认真填写指导记录。如出现师资确实不够的情况,学院须出具学校相关部门审核的情况说明,与解决方案一并报教务处备案。
(五)学生应于2017年3月1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初稿的撰写,由各学院统一存档(电子版),以备学校检查。
七、质量监控
(一)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后,须进行学术不端检测,正文的内容重复率不得高于20%,否则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因专业特点和学科性质不能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学术不端检测,学院须制定学术不端检测工作的实施方案,并报教务处备案。
(二)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通过学术不端检测,其结果达标后,学院可安排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工作。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实行“两级评阅”方式,即先由指导教师评阅,再由非指导教师评阅,评阅结果出现“不及格”情况,学生不取得答辩资格。
(三)各学院要对学生提出严格要求,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规范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督促指导教师做好指导工作,并分阶段检查工作进程,切实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八、答辩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工作结束后,学生可进行答辩申请,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入答辩阶段。各学院须成立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每个答辩小组以3-5名成员为宜,组长应由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成员应由具有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组成,也可聘请校外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参加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工作。本人指导的学生答辩时,须采取回避原则。
(二)各学院应按照《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基本程序》(附件8)进行答辩,并参照《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分参考标准》给予学生答辩成绩的评定。
(三)学生在校期间具有两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机会,首次答辩未达到“中等”及以上者可以向所在学院申请二次答辩,具体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原则上应在学校规定的答辩时间后一周内完成。
(四)答辩结束后一周内,学生应根据答辩小组的意见和建议,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修改,填写《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修改确认表》(附件9),与修改后的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稿一并交所在学院验收、存档。
九、成绩评定
学生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综合成绩由指导教师(40%)、审阅教师(20%)的“两级评阅”成绩和答辩成绩(40%)组成,最终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制进行评定。
十、其他
(一)因专业特点和学科性质不同,对论文(设计)撰写规范和指导与评分手册有不同需求的学院,可在本文件附件6和附件7的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并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执行。
(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认定后一周内,各学院应根据《贵州财经大学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论文)评选办法(修订)》推荐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并向教务处报送相关材料。
(三)各学院应及时将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安排及学生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四)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对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总结和质量分析,并形成报告。
(五)各学院应按照《学院每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教学档案目录》(附件10)及学校教学档案的相关规定做好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所有教学档案的保管、存档工作。
(六)各学院应做好因学籍异动等原因未取得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及学分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重修教学安排(随本届毕业论文(设计)教学修读,其他时间不予安排)。
贵州财经大学教务处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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