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按照省学位办《关于启用河北省学士学位论文管理平台的通知》(冀学位办〔2018〕2号)要求,结合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校教字〔2011〕12号)的相关规定,按照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程要求,对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
按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程安排,各院(系)4月下旬组织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教务处将于5月中旬,组织督导专家进行巡查。
二、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免费查重份额及使用说明
1.按照省学位办的统一要求,教务处于4月17日下达了《关于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检测要求的通知》,学生可以进入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论文检测专用通道注册自费查重。
2.按照各院(系)2018届本科生预计毕业人数,分配免费查重次数(具体分配份额见附表1)。
3.各院(系)指定专人负责检测工作并进行检测结果统计。
三、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1.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后,各院(系)要进行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检查和查重工作,审核答辩学生资格,制定答辩计划。答辩前一周将具体安排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届时组织相关专家对答辩过程进行巡查。
2.答辩前一周,各院(系)需将拟参加答辩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检测结果(附表2)报教务处审核备案;教务处进行质量抽查,抽查结果及意见将在答辩前反馈到相关院(系)。
四、2018届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6月中旬,完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院(系)评选与申报及教务处的最终审核工作,自2017年开始,学校将增设师范专业教育类校级优秀毕业论文。
五、2018届毕业论文提交省学位办管理平台事宜
按照省学位办要求,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不包括毕业设计)需传送至学位论文管理平台中,省学位办将对本科毕业论文进行抽检,对被抽查到的学士学位论文从内容和复制比检测着手,组织第三方专家评阅,抽检的结果将作为教学质量评估及增列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材料的重要监测参考指标。各院(系)要高度重视,组织专人负责,毕业论文答辩结束后,以院(系)为单位,按照专业、班级、学号、姓名排序,将毕业论文打包发送至实践教学科公共邮箱,并填写“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情况表”(见附表3)。
六、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归档工作
7月中旬,完成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材料的归档工作;各院(系)督导组需对本单位毕业论文材料归档情况进行检查。
七、其他
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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