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根据自治区2016职称工作总体安排,为保障我校2016各系列职称推荐评审工作顺利开展,现将2016职称评审论文认定和论文相似度检测工作安排如下:
一、人员范围
1.2016拟晋升各系列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对拟提交职称评审的论文进行职称评审论文认定。
2.2016年拟晋升教师系列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对拟提交职称评审的论文进行相似度检测,其中参评教授提交一般期刊论文仅限5篇。
二、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1.辅系列个人申请时间:2016年6月7日至6月17日;
教师系列个人申请时间:2016年6月17日至7月1日
2.图书馆认定时间:2016年6月8日至7月1日
三、提交材料及要求
1.职称论文认定须提交《新疆师范大学职称评审论文认定表》电子版(见附件1)。文件命名请用统一格式:教师系列/辅系列+学院+姓名+论文认定表。
2.论文相似度检测须提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师系列职称评审代表作送检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和所有提交论文PDF格式电子版压缩包,文件命名请用统一格式:学院+姓名+教授代表作相似度检测。
3.《新疆师范大学职称评审论文认定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师系列职称评审代表作送检汇总表》上论文的填写顺序尽量与后期职称填报过程中各类表格中的填报顺序和网报顺序保持一致。
4.所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图书馆邮箱:xjnulib@sina.cn。
5.图书馆完成认定后告知申请人,申请人自行至图书馆领取认定表并缴纳认定费用。
四、收费标准
职称论文认定论文每篇费用10元,论文相似度检测每篇50元。
五、其它事宜
1.拟认定的论文应该是有论文题目、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的正规论文,字数在2000字以上。
2.我校图书馆论文认定的范围为中文期刊,其它语种的论文不在我校图书馆论文认定范围内,请不要填写在《新疆师范大学职称评审论文认定表》上。
3.2013年、2014年、2015年认定过的中文期刊论文也要填写在《新疆师范大学职称评审论文认定表》中,不再收取论文认定费用。
4.英文期刊请自行到自治区指定认定机构(新疆大学图书馆、新疆医科大学图书馆、新疆农业大学图书馆、中国科学院新疆分院)进行认定。填写表格请与认定机构联系。
5.教师系列教学研究论文的真实性由图书馆认定,是否为教学研究论文由教务处认定,即教学研究论文相关信息应反映在《新疆师范大学职称评审论文认定表》和《新疆师范大学职称评审教学工作量认定表》“教研论文认定”栏目中。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人事处:张 勇 4112125
莎依达·伊力亚斯 4112126
杨月梅 王琪玉 4112129
图书馆:邢福军 4332276
人事处 图书馆
2016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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