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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愁论文更甚于愁找工作,“强制发表论文”该废止了吗?

2018-04-08|作者:webmaster

研究生(包括硕士、博士)都应取消发表论文的要求,不应以发表论文作为毕业论文答辩的前置条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主要在加强过程质量监控,尤其是发挥导师制的作用。

表面上看,要求发表论文,可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但其实不然。一方面,有的研究生根本没有进行严格的学术训练,就想着撰写、发表论文,这让学术研究急功近利;另一方面,这实质是唯论文论,为了能刊发论文,有的买卖论文,有的出钱卖论文版面,还有的弄虚作假,催生学术不端。

国外一流大学培养研究生,不但没有在读期间发表论文的要求,甚至硕士研究生都不必撰写学位论文。博士生在读期间也不必发表论文,主要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可是,研究生培养质量却得到公认。原因有二。一是重视过程质量监控与淘汰,平时要求极严,比如课程研究生,每门课程都提出很高要求,达不到课程要求,拿不到相应学分,将难以毕业。二是充分发挥导师制的作用。导师制的重要价值,是通过导师和学生的共同学习、研究,让导师把学生“点燃”,激发学生的潜能,以导师的教育和学术声誉保障学生的培养质量。

我国研究生教育,不重视过程质量管理,也没有真正发挥导师制的作用,于是希望要求发表论文,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而对于取消发表论文的要求,很多人担心会导致研究生培养质量更水,平时要求不严,再没有论文要求,培养质量将更低。

从根本上,我国大学要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必须推进学术自治、教授治校,把教育和学术自主权交给教师。目前我国高校重视对导师的学术研究指标考核,而普遍忽视教育教学,这是行政治校的结果——考核指标由行政部门制订,再由行政部门具体执行,大学内没有教育和学术的同行评价,学校办学和教师教书、学术研究,都追求功利的目标,这种办学环境也就难以让教师们有教育与学术尊严和荣誉感,包括研究生教育,从招生、到培养、再到学位授予,导师并没有招生自主权(基本上以统一考试成绩为基础按计划招生),也没有培养自主权(课程和具体培养要求由学校统一规定),导师也就没有必要为学生的质量负责,而只是完成学校布置的带教任务而已。只有建立教育和学术同行评价机制,对教师的教育贡献和学术能力进行同行评价,并把教育权落实到导师身上,才能整体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