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答辩时效:从《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发出到论文答辩间隔不少于三周。 2.论文答辩前,博士生须到研究生院网站填写相关信息。 3、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后,一周内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下列材料: ①《博士学位申请书》一式三份: ②《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二份; ③《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三份; ④《博士学位论文质量评议表》一套; ⑤《研究成果知识产权认定书》一份; ⑥《研究生在校期间论文发表情况表》一份; ⑦《授予学历博士人员登记表》一份; ⑧学位论文(4本简装); ⑨ 《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简况表》一份及电子稿。 ⑩《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 (11) )《2018年博士学位信息基本数据表》1份(需本人签字)。操作方法: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点击“学位信息维护”,填报学位信息。(包括“学位信息采集”、“答辩准备信息录入”、“评阅人登记”(填写从学号到英文摘要部分)、“决议录入”四个栏目均需要准确填报完整,其中学位信息采集表需打印后本人签字提交<此表为上报教育部学位信息,不得有误>) 4、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后,一周内向答辩秘书提交下列材料: ①学位论文2本(简装); ②学位论文电子版; ③《研究生在校期间论文发表情况表》一份; ④《博士学位申请书》一份。 ⑤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简况表(电子版) 答辩秘书收齐后统一提交至院研究生办。 5、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后,一周内向经管学院资料室(逸夫楼5079)提交下列学位论文1本(精装) 6、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后,一周内向校图书馆提交下列材料: ①学位论文1本(精装) ②网上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