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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论文署名不端现象的原因及治理策略

2019-05-31|作者:www.paper120.net

[摘 要] 学术论文的署名应该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根据创作者的贡献大小排序。但当前署名不端现象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有:著作权观念不强,知识产权态度淡漠;利益诱惑大,违规成本小而利益大;学术期刊把关不严,查处成本高且无有效应对措施 ;科研评价机制存在漏洞,惩处力度不强。为此,有必要从作者、学术期刊、科研评价机制三方面采取措施治理署名不端乱象。 

[关键词] 署名不端 著作权 学术期刊 科研评价 治理策略 
  当前,学术论文署名不端现象广泛存在,且有愈演愈烈之势。比如,随意添加作者,署名作者数量众多,署名共同第一作者或者多个通信作者等。因此,也有许多学者对学术论文署名不端的表现及其特征、后果、防治等问题展开研究。比如,王玖认为不实署名是作者对知识产权缺乏保护意识的表现[1];晏妮和冷怀明将署名不端划分为6种类型[2],认为署名不端会扰乱学术秩序,并产生侵犯作者著作权、侵犯他人姓名权、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5种法律后果;朱大明等认为要防治署名不端,可以采取提高作者的著作权意识、加强期刊编辑的识别能力、加大对署名不端行为的惩处等措施[3-4]。从既有研究看,目前大家对署名不端问题已有一定认识,但对署名不端现象产生原因的分析不够深入,提出的解决办法可供借鉴但可操作性不强。实践中,一些学术期刊也采取了一些防治办法,比如只接受独立作者的论文,论文修改过程中不允许再添加作者等,但应该说这些办法只是治标之策,难以从根本上消除署名不端乱象。为此,本文重点探讨学术论文署名不端现象产生的原因及治理策略。 

   

1 学术论文署名不端的原因 
  学术论文署名不端乱象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四:著作权观念不强,知识产权态度淡漠;利益诱惑大,违规成本小而利益大;学术期刊把关不严,查处成本高且无有效应对措施;科研评价机制存在漏洞,惩处力度不强。 
  1.1 作者著作权观念不强,对待署名缺乏严肃认真的态度 
  《著作权法》对作品署名有明确规定:2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但遗憾的是,在现实中,学术论文的作者可能是一个受到良好科研训练的学者,但对法律条文可能并不熟悉,或者是没有搞清楚署名作者的真实含义;也有一些作者碍于人情世故,往往对署名问题并不在意。笔者在编辑部经常碰到这样的情况,有学者出于“好心”,在论文署名时将协助调查、整理数据、修改润色论文的人都加入进来,其实完全没有必要,如果确实对完成论文提供帮助,在文后致谢即可。还有一种情况是,当前人们的知识产权观念不强,遇到要求挂名的同事、朋友、同学、领导等,往往碍于情面等因素不得不答应。另外,在现行科研体制下,一些作者之间达成“互惠联盟”,能标通信作者就标通信作者,能挂共同第一作者就挂共同第一作者,因为科研评价认可第一作者和通信作者,如果一篇论文挂上共同第一作者和通信作者,就可惠及三人。 
  1.2 学术期刊把关不严,查处成本太高,缺乏惩处措施 

  对学术期刊而言,审稿的关注点往往在论文质量上,对作者署名问题不太重视。即使发现作者署名可能存在不端问题,但因查无实据也无法追究。最重要的原因,则是学术期刊缺乏有效应对署名不端的措施。第一,缺乏正式的告知渠道。在作者投稿之初就应该正式告知论文署名的原则和要点,但一些学术期刊没有网站或者网站功能不完善,只能靠投稿指南进行引导,很难引起作者注意。第二,缺乏甄别署名不端的有效手段。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学术期刊基本无法甄别作者投稿中的署名不端情况下。在百度中输入“论文转让”,瞬间就会出现大量网页,由此可见署名不当的猖獗和学术期刊的无奈。学术期刊不可能把录用论文的每一个作者都召集到一起答辩论文内容,确定署名的正确性,这既不现实,也不可能。第三,缺乏惩处署名不当的措施。现实中,有些期刊要求提供著作权转让同意书等,以确保知识产权不会产生争议,但这仅仅是预防措施。一旦发生署名不当,除了撤销稿件,封杀第一作者以外,没有进一步的措施,对署名不端者不构成实质威胁,对其他署名作者也起不到警醒作用。实际上,如果能够确定署名不端,论文上标注的所有作者都应承担责任。

  1.3 科研评价体制存在漏洞,缺乏有效的惩处机制 
  当前高校科研评价体制对成果的认定不够科学,通常是以刊定文,只看期刊层次不看论文质量,过分看重第一作者、通信作者。以笔者所在高校为例,论文的共同第一作者或者通信作者等同于第一作者进行成果认定,但评价机制没有确定这些共同第一作者、通信作者及其他排序作者是否发挥相应作用的机制。实际上,通信作者是就该论文负责与期刊和外界联系的人,一般是论文课题的领导人,为论文工作确定总的研究方向,并且在研究过程中,在理论上或技术上对其他作者进行具体指导。一般情况下,通信作者是第一作者的导师或上司,也可以是第一作者的其他合作者或第一作者本人。按照《著作权法》规定,论文著作权应当归署名作者所有,其中第一作者贡献最大,应当享有最大的权益,但现行科研体制却人为制造了多个“第一作者”,从而刺激了一些人钻政策漏洞。此外,当前高校出台的《学术规范条例》一般只针对第一作者,对参与者缺乏惩处措施。应该说,一旦被查出署名不端,第一作者、通信作者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其他署名作者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因为他们有义务保护自己的著作权不受侵犯,不能默认、纵容署名不端。 
  2 治理学术论文署名不端的策略 
  署名不端现象产生的原因,对作者来说,是观念不强、利益诱惑、违法成本小;对学术期刊来说,是主观重视程度不够,查处手段缺失,惩处措施不够有力;对管理方来说,是科研评价机制存在漏洞。为此,可以采取以下治理策略。 
  2.1 普及著作权法知识,增强作者知识产权观念 
  学术论文署名应该本着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态度,客观公正地按作者贡献大小进行排序并且署名。署名的原则要点,一是本人应是直接参加课题研究的全部或主要部分的工作,并做出主要贡献者;二是本人为作品创作者,即论文撰写者;三是本人对作品具有答辩能力,并为作品的直接责任者[5]。三个要点缺一不可。现实中,一些投稿人不懂法、不用法,而且有的明知故犯。从根本上说,只要在论文上署名,不仅有权益,更包含一份责任。另外,不同学科的署名情况差异很大,应该有所区别,比如科技论文,因为涉及实验等因素,多人作者比较普遍,而且应该有通信作者;但在文学、史学、哲学等学科,多人作者论文较少,如果再有通信作者就显得反常,因为按照常理,这些学科论文的撰写一般可以独立完成。在这种情况下,期刊界、学术界有必要联合起来召开研讨会,以现有关于署名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为依据,厘清共同第一作者、通信作者的真实含义,同时想办法量化不同顺序作者的贡献度,从而达成社会共识,使广大作者、编辑、科研管理人员“知法、用法、执法”。 
  2.2 学术期刊发挥好把关作用,努力消除署名不端现象 
  学术期刊要充分发挥“守门员”作用。但目前大多数学术期刊在阻止署名不端方面存在技术性缺陷,有必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第一,应在投稿说明中向作者明确告知署名的原则要求,使投稿人在投稿时能够正确署名。第二,完善投稿人信息,尤其是电子邮箱信息,以保证在稿件处理过程中,每一个署名作者都能收到编辑部的电子邮件,避免一些作者为了增加投稿中标概率故意增加或乱署作者的现象。第三,在“投稿协议”中增加正确署名项目,做到有字有据,方便日后排查。编辑部可以在期刊网站上提供“投稿协议”电子版,作者下载打印签上所有署名作者的名字后,通过手机拍照或其他方式传给编辑部。也有编辑提出要求作者开具单位介绍信[6],但笔者认为此举不妥,一来单位没有这个功能或义务,二是增加作者负担。第四,增加学术答辩环节。在录用论文中抽取1—2篇增加学术答辩环节,联系其中2—3位署名作者交流论文信息,验证论文署名的可靠性。第五,依托编辑学会力量,发布“黑名单”。可利用中国高校科技期刊编辑学会和全国高校文科学报研究会等行业协会的学术监督组织,将分散的信息组织起来,定期发布“黑名单”,使各期刊能够及时预警。目前,中国知网的学术不端检测系统已经有“稿件追踪”功能(只要稿件在这个系统检测,就会被记录下来),因此依托中国知网或其他平台建立信息共享的“黑名单”完全可行。第六,加大惩处署名不端作者的力度。一旦发生署名不端行为,学术期刊在撤销论文的基础上,应该通知所有署名作者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或科研管理部门,建议对其论文不予认定;已经认定的,建议取消。同时,上报所在编辑学会“黑名单”。同时通知其他署名作者,使其在以后的投稿中慎重对待署名。 
  2.3 改革科研评价办法,增加学术答辩环节 
  署名不端的根本目的在于获取不正当利益,而分配利益的正是科研评价机制,所以,只有改革科研评价机制,才能从根本上遏制署名不端,为此有必要采取以下措施。第一,重新确定署名作者的贡献度。当前对共同第一作者、通信作者定位过于简单、突出,应该依据《著作权法》等规定,联合学术界、期刊界对署名作者的贡献、作用进行合理定位、量化。要合理确定除第一作者外的其他作者的贡献度,在科研评价中予以认可。第二,在学术成果认定过程中增加答辩环节。学术共同体有资格、有能力对学术成果进行评价,可以将作者的署名论文都列入进来,署名共同第一作者或者通信作者的应该重点关注,确定其是否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如果答辩通不过,就不予认可成果,某种程度上,可以认定其已构成学术不端事实。第三,加大惩处力度。现行的学术规范规定大多针对第一作者,从权利和义务对等的角度看,惩处对象应该包括所有署名作者,其中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通信作者应该负担主要责任。惩处措施应该根据法律法规,撤销论文、道歉声明、赔偿损失、退出不当所得(比如奖金、学位、职称等),使惩处措施具有足够的威慑力。 
  3 小 结 
  署名不端严重违反学术规范,没有参与学术论文的创作而署名,或者真正参与写作而没有适当署名,只会造成学术资源的浪费和学术界的无序竞争,扰乱学术界秩序。无论是作者、学术期刊编辑还是科研工作者,作为学术论文的创作者、编辑者和管理者,都有责任和义务阻止署名不端情况的发生,也唯有这三者之间紧密合作,才能从根本上消弭署名不端现象。大家完成论文之后可以提前去知网论文查重网进行知网论文检测